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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博物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 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

[2020-05-11]

 2020年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影响。在这场与疫情抗击搏斗的战争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见证者,三水博物馆现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以弘扬抗疫精神、普及健康知识为宗旨,通过实物、图像、视频、音频、艺术作品等为形式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见证物,记录本次战“疫”中涌现的无数感动的瞬间,全方位展示三水社会各界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真实图景,展现三水人民大爱的情怀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征集范围

一、相关行政命令、文件、宣传资料

1.三水区各级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恢复生产等相关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等;

2.抗击疫情有关的宣传海报、科普材料等。

二、实物类

1.三水区在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资:

1)医护人员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工作日志、信件、日记、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等;

2)区机关、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志愿者疫情防控所使用的防护用具、测温仪、隔离设备、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袖章、消毒液喷、工作日志、个人日记等;

2.三水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支援湖北的物资:

1)支援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的设备、器材、物料等;

2)捐赠物品的外包装、订货单、发货单等;

3)捐献证书、感谢信等。

三、图像、音频视频类

1.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录音、录像、视频、媒体报道等。

2.疫情期间,记录城市及日常生活变化的摄影、录音、视频等。

四、艺术创作与非遗作品类

为表现抗击疫情而创作的绘画、书法、小品、诗词、歌曲、雕塑、剪纸等艺术作品。

五、与此次抗“疫”有关的其它具有独特价值或意义的各类见证物。

 

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其他合法合规的渠道或方式。

三、提供者须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的,区博物馆将为其颁发捐赠证书;经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退还原物。

五、如捐赠涉及医疗器械物品等,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做好消毒工作。

 

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联系方式刘先生 87838002   李小姐 87838002

  址: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口岸大道纪元路博物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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